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金融消费者是指向金融机构购买产品、使用金融产品或者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根据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金融消费者在消费金融产品和服务时享受以下六项权利:

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知悉权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用途、性能、有效期限、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选择权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 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公平交易权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索赔权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受教育权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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