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保护个人金融信息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29日

个人金融信息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金融业务、提供金融服务时,通过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支付系统以及其他系统获取、加工和保存的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以及在这些信息基础上整理加工所得的衍生信息等。

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的范围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衍生信息和在与个人建立业务关系过程中获取、保存的其他个人信息。
在金融业虚拟化和网络化程度不断提升的现代社会,广大金融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确保自己的个人金融信息等不受侵害。

一、切勿把自己的身份证件、银行卡等转借他人使用。

二、在日常生活中切勿向他人透露个人金融信息、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也不要随意在网络上留下个人金融信息。

三、尽量亲自办理金融业务,切勿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谨防个人信息被盗。

四、提供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各类业务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使用用途,例如:“仅供申报××信用卡用”,以防身份证复印件被移作他用。

五、不要随意丢弃刷卡签购单、取款凭条、信用卡对账单等,对写错、作废的金融业务单据,应撕碎或用碎纸机及时销毁,不可随意丢弃,以防不法分子捡拾后查看、抄录、破译个人金融信息。

六、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号码、手机短信和邮件。在任何情况下,法院、警方都不会要求您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或向来历不明的账户转账。如遇到此类情况,应予以拒绝,必要时立即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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